各学院(分校)、工作站、学习中心(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开放教育招生注册和学籍管理相关工作,针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各教学单位因新生班级名称不规范、不统一造成各类问题,远程教育处从2020年秋季起,对所有编入教务管理系统的学生所在班级名称进行严格规范和统一编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班级名称编排要求
(一)班级格式要求
各学院(分校)、工作站、学习中心(教学点)在2020年秋季招生结束后建立班级过程中,班级名称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顺序编排,统一使用以下格式:
年份季节(20秋)+教学点名称(直属)+专业名称(法学)+专业层次(本科),即“20秋直属法学本科”。该专业人数如果超过30人,即可分1班或2班,原则上不予分班。
(二)专业名称要求
系统中建立的专业班级名称应与专业规则中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能使用简化名称或在招生简章中未出现的专业名称;如因专业名称太长系统录入受限,可适当将专业名称后几个字省略,原则上不进行删减。针对带方向的专业,为区分同一专业的不同方向,可将专业方向的前两个字作为后缀名称加以区分,切不能以方向代替专业名称。例如:20秋石嘴山工商管理(工商)专科,20秋工商管理(市场)专科。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分校)、工作站、学习中心(教学点)在招生系统新生信息录入时,应高度认真,严格按要求建立班级名称,将不符合规范的班级名称修改正确,核对后将系统中20秋所有专业班级名称截图提交招生与系统建设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新生数据。
联系人:杨静(QQ:22630461)
联系电话:0951-5044924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处
2020年8月31日